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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公告2024年第1号 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详细信息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2024年海南省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的函》(琼发改便函〔2024〕1098号)的有关规定,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省咨协会)将开展2024年海南省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现将2024年海南省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分两批开展,第一批开展时间为本年度5-7月,申报范围为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会员单位,5月14日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乙级资信申报讲解会;第二批开展时间预计为本年度9-12月,申报范围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现将第一批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申报
(一)申报范围: 第一批申报单位为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会员单位。
申报事项包括:预评价申请、初次申请、续期申请、重新申请、增项申请或注销申请。
(二) 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通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官网首页“业务办理”-“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资信业务办理”中登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乙级资信申报”在线申报。
(三)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及本公告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必须填写“承诺书”,承诺对申报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承诺书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然后扫描上传到“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乙级资信申报”中。
(四)申报材料:包括单位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承诺书等内容。
二、评审
(一)工作机制
1.评审机制。为确保公平、公正做好乙级资信评价工作,建立三级评审机制:专家评审、专家复核、评审委员会审查。申报材料提交后,进入专家评审阶段,专家评审后进入专家复核,最后进入评审委员会审查阶段,根据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作出是否给予乙级资信评价等级的决定。
2.结果反馈机制。将经专家复核且由评审委员会审查后的专家评审意见告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解释说明,解释说明材料提交专家复审,评审委员会审查。第二次经评审委员会审查的结论为公示前最终评价结果。
3.评审委员会。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审委员会由工作人员和选聘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专家占比不低于50%。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专家评审过的乙级资信申请是否符合《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即为通过。
4. 选聘专家。参与乙级专业资信(含预乙级)、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含预乙级)评价工作的专家从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专家库选取。
(二)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内容包括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条件.在评审阶段,同时对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的信用记录进行核查。
(三)专家复核
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一致性评价
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通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符合乙级资信评价标准的工程咨询单位逐月开展一致性评价, 确保持续符合《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要求。
(五)评审委员会审查
评审委员会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对专家评审过的申报材料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查。
(六)意见反馈
将评审委员会审查后的专家评审意见通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登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专家评审意见,可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释说明材料。
(七)反馈处理
组织专家对单位反馈意见进行复审,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进入公示阶段,未通过复审的申报单位将不再出现在公示名单中。
三、公示、公告和生成电子证书
(一)公示
评价结果将在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投诉或举报,所有投诉或举报均应据实署名并有真实可靠的联系方式。收到投诉或举报后,我会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如情况属实,被投诉或举报单位将不再出现在公告名单中。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二)公告
公示结束后,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对无异议的评价结果进行公告,并通过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官网向社会公布。
(三)生成电子证书
公告发布后,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将在一周内生成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电子证书,申报单位登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在“信息应用管理”板块中自行打印证书。
四、社会监督
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开展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受理投诉或举报。
五、有关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4年5月13日-6月12日;
(二)评审时间:2024年6月13日-7月12日(专家评审、专家复核、意见反馈、反馈处理);
(三)公示时间:2024年7月13- 19日;
(四)公告时间:2024年7月31日前。
六、其他
乙级资信评价工作期间,省咨协会接待面询,申报单位也可通过系统中“咨询问题”板块或电话进行咨询。
申报业务问题请致电:0898-65222715
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010-8833 7628,010-6836 4845
 
附件: 2024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
 

 

 

 
 
 
 
 
附件
 
2024年工程咨询单位
乙级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2024年海南省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的函》(琼发改便函〔2024〕109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海南省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材料内容
(一)单位申请表
申报单位应登录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官网中“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乙级资信申报”,进行“申请单创建”和“信息填写”,按规定内容将承诺书、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件(不超过200M),上传到系统中。申报单位无须提交纸质材料,但应将系统中生成的表单下载与纸质材料一起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二)单位证明材料内容及要求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单位名称应严格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名称填写;
2、申请乙级专业资信的单位需要提供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的有效证明:2018年以前取得的(原)工程咨询单位甲、乙、丙级资格证书或2018年以后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甲、乙级资信证书,以及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备案证明;
3、全国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证明。备案证明需登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点击工程咨询行业管理—进入工程咨询单位名录—输入单位名称和验证码—点击查询—在显示的信息中点击单位名称—打印当前界面(右键打印) ;
4、申请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的单位需要提供从事PPP咨询业务不少于2年的有效证明。以申报单位第一份PPP咨询业绩合同的签署日期算起,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页、项目内容页、盖章页);
5、其他证明材料。如申报单位存在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三)人员证明材料
1、养老保险证明(或退休证明):
(1)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提供为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其内容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交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养老保险证明应于本公告发布后开具,最少一个月起;分公司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还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总公司的授权书);
(2)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法人单位,应提供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证明,人事证明应由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事业法人单位聘用事业编制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3)符合《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规程》第六条的人员,(第六条:未在在线平台备案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经工作单位同意,可在已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申请执业登记;社会组织参照执行。)应提供所在单位法人证书、所在单位养老保险(人事)证明以及同意申请人执业的证明;
2.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受聘用的退休人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在职人员无需提供劳动合同;
3.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如下:
(1)高级职称人员:用于申请专业和专项资信(含预评价)的高级职称人员需要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2)咨询工程师(投资):需要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3)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需要提供养养老保险证明和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4) PPP咨询专业人员:
申请ppp咨询专项资信的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需要提共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身份证(正反两面)、法律、财务、金融等相关证书。
(四)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或委托函(委托函限政府部门和上级集团公司),其中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还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委托方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业绩合同仅需提供关键页(封面页、项目内容页、盖章页); 
2.业绩封面页,业绩封面页应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公章;
3.业绩署名页,业绩署名页应加盖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电子签章,签章的咨询工程师(投资)应在业绩署名页中;
4.业绩目录页,规划咨询和项目咨询业绩应提供目录页;
5.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咨询成果信息库中录入的业绩应提供完整的咨询成果全文。
二、申报具体要求
(一)专业技术力量
1、乙级专业资信
(1)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同时满足:
1)已取得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
3)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6年;
4)单位技术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后返聘人员;
5)单位技术负责人不包括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规程中第六条人员。
(2)申报单位所填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
(3)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6人,是指已经登记在申报单位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退休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含) 50%。
(4)乙级专业应配备至少3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和至少1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这两类人员不能重复。
1)其中至少3名咨询工程师(投资),是指登记在申报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3人或登记在申报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 2人和登记在其他(工程技术经济)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 1人。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专业一、专业二可分别配备在两个专业;
2)至少1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是指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学历(或学位)专业、职称证书专业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专业至少其中一项支持申报专业的技术人员;
从事工程咨询的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视同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
申报单位专家审核意见为符合条件的专业所配备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中退休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含) 50%;
3)具有高级职称的咨询工程师(投资)在本次申报中,只能作为咨询工程师(投资)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可重复填报。
(5)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中“职称专业”,应如实填写职称证书上的专业。职称证书仅标明“工程系列高级职称”或“高级工程师”,未见具体专业的职称证书不能作为判别专业的依据。如果职称证书的评审机构签发印章是“某某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则该专业可作为判别申请专业的依据。
2、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
(1)单位从事PPP 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4人,无登记专业要求,其中退休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 50%;
(2)法律、财务、金融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每个专业不少于1人,上述三类专业人员中退休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 50%。专业人员以毕业证或职称证或执业证书专业为依据,不分等级要求。
3、乙级专业资信预评价:
(1)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4人;
(2)申请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少3名咨询师(投资)和至少1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两者不重复计算;
(3)满足乙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
4、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预评价
(1)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2人,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两者不重复计算;
(2)满足乙级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
(三)咨询成果
咨询成果完成时间限于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且应为独立完成。咨询成果数量应满足《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规定的要求。工程咨询服务范围见《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八条。
1、乙级专业资信的咨询成果:
申请评价的专业近3年全部服务范围内完成的业绩累计不少于15项。每个专业业绩提交的数量在满足标准条件后,多出的业绩数量不超过5个。
2. 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
近3年完成PPP咨询成果不少平20项,每个专业业绩提交的数量在满足标准条件后,多出的业绩数量不超过5个。
可以使用本单位从事PPP 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在入职本单位之前主持并签字的咨询成果,但应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且在委托方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中,要有该技术人员为项目主持人的内容,此证明应与业绩完成证明放一起。该专业人员应在本次申请配备的PPP咨询技术人员中。
3.其他
   (1)提供的评估咨询业绩,若与同一个业绩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该业绩无效;
   (2)评估咨询业绩中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仅限名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
 (四)守法信用记录
工程咨询单位有《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中行为之一的,或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中守法信用记录所列情形的,未取得资信评价的单位不予资信评价;已经取得资信评价的单位取消其资信等级。
三、申请专业具体要求
(一)申请专业应按《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的21个专业填写。未包括在前20个专业内的专业,应选择“其他”专业,并按咨询师登记专业填写;
(二)凡申请专业中含顿号的,按一个专业申请,不再细分;
(三)申报单位按照条件可以申请一个或多个专业,但每个专业必须满足相应咨询工程师(投资)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数量要求。
四、资信评价类别说明
乙级资信评价类别分为:专业资信(含预评价)、专项资信(含预评价)。申报单位应根据业务需求在两个资信评价类别中进行任一(或组合)的选择。
五、申请事项说明
(一)预评价
未达到乙级专业资信和PPP专项资信评价标准的工程咨询单位可申请乙级专业资信预评价和PPP专项资信预评价。同一单位只可申请一次预评价,预评价结果满1年后自动失效。
(二)乙级专业资信申请
1.初次申请
未取得乙级专业资信和注销后再次申报的单位。
2、续期申请
乙级资信证书将于2023年10月29日有效期满(《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延长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有效期的通知》中已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和乙级资信证书将于2024年12月27日有效期满的,应按规定续期申请乙级资信评价的单位。
3、重新申请
(1) 2020-2023年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单位,应重新申请;
(2)乙级专业资信证书到期但没按时续期的单位;
(3)重大事项变更后乙级资信证书将于2023年10月29日有效期满(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延长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有效期的通知》中已延长到2024年12月31日)的单位。
4、增项申请
乙级专业资信证书上所有专业均未到期的单位,申请增加专业,应提供原证书专业的人员证明材料、增加专业的人员和业绩证明材料。
(二) 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申请
1、初次申请
尚未取得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和注销后再次申报的单位。
2、续期申请
乙级资信证书将于2023年10月29日有效期满(《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延长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有效期的通知》中已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和乙级资信证书将于2024年12月27日有效期满的,应按规定续期申请乙级资信评价的单位。
3、重新申请
(1)2020-2023年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单位,应重新申请;
(2)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证书到期但没按时续期的单位。
(三)注销申请
获得乙级资信证书后,因故终止工程咨询业务,申请注销乙级资信证书的单位。应在线下载并填写《乙级资信注销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在线上传 “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乙级资信申报”中。
六、申报单位存档备查的材料要求
(一)将系统中生成的表单下载与纸质材料一起装订成册存档备查。申报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以非活页方式装订;
(二)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单位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的次序装订,不能擅自调整;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每一分册封面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从事PPP咨询专项资信人员的相关证书和聘用证明复印件要按每个人员情况集中,并与系统中申报材料的顺序相对应;
(四)业绩证明复印件的装订,与系统中申报材料的顺序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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