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第1号
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关于2019年
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的有关规定及《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开展2019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的复函》(琼发改投资函〔2019〕875号),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省咨协会)将开展2019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现将2019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申报
(一)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及本公告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必须填写承诺书,承诺对申报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承诺书应扫描上传到《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中。
(二)申报范围:自愿申请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含预评价)和注销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的单位。
其中申请包括:初次申请、增加专业(含同时申请PPP咨询)、仅增加PPP咨询、预评价、发生重大变更等。
(三)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在线申报。
(四)申报材料:包括单位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部分。
二、评审
(一)工作机制
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采取边受理边评审方式进行。
1.评审机制。为确保公平、公正做好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省咨协会拟建立三级评审机制,即合规审查、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查。合规审查后进入专家评审阶段,专家评审后进入评审委员会审查阶段,根据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作出是否给予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等级的决定。
2.结果反馈机制。对合规审查中发现申报材料不合规的,告知申报单位补充完善;对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的专家评审意见,告知申报单位,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解释说明,解释说明材料提交专家复审,评审委员会审查;第二次经评审委员会审查的结论为公示前最终评审结果。
3.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省咨协会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专家占比不少于50%。其主要职责是对专家评审过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即为通过。
4.选聘专家。参与乙级专业资信(含预评价)的专家从省咨协会专家库选取。参与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评价工作的专家分别从省咨协会专家库和从开展PPP咨询业务的会员单位中选取。
(二)合规审查及反馈
省咨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审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告知申报单位应补正的内容。合规审查中若出现有异议的材料,省咨协会可以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研,也可以征询申报单位进行说明。审查不通过的,明确说明理由和依据。
(三)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合规审查后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具体内容包括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条件。在评审阶段,同时对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的信用记录进行核查。
(四)评审委员会审查
评审委员会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对专家评审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五)意见反馈
将评审委员会审查后的专家评审意见,以及核查“信用中国”的信用记录情况,告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可登录系统查询,并可按要求提供解释说明材料。
(六)反馈处理
处理申报单位反馈意见,组织专家进行复审,专家委员会审查后进入公示阶段。
三、公示、公布和颁发证书
(一)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海南工程咨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书面质疑及投诉,所有咨询、质疑及投诉均应据实署名并有确切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7天。
(二)公布
公示结束后,省咨协会确定评审结果,正式印发公告,并通过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中国(海南)”网站和海南工程咨询网向社会公布。
(三)电子证书制作颁发
制作并颁发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专业、专项)和工程咨询单位预评价资信证书(专业、专项)。
四、有关时间安排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8月1日;
(二)评审时间:2019年8月2-30日;
(三)公示、公布时间:2019年9月1-21日;
(四)制发证书时间:2019年10月1-30日。
五、社会监督
省咨协会开展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受理投诉和举报。
电话:0898-65222715
六、一致性评价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开展2019年海南省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的复函》(琼发改投资函 [2019]875号)的要求,省咨协会将对已获得乙级资信的工程咨询单位开展一致性评价,确保持续符合《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要求。
凡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将按照《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要求进行动态调整,直至取消其乙级资信。
2019年7月16日
附件1
2019年工程咨询单位
乙级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开展2019年海南省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的复函》(琼发改投资函 [2019]87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含预评价)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材料内容
(一)单位申请表
申报单位应登录《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填写《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按规定内容将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文件,上传到《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中。扫描文件的电脑屏幕显示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大小适中,采用jpg文件格式,每个扫描文件大小在200—500KB之间。申报单位无须提交纸质材料,但应将纸质材料存档备查。《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1、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封面)
2、单位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3、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简介
4、单位基本情况--关联关系
5、申请的乙级资信专业(业务)
6、专业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7、合同业绩——近三年独立承担的主要工程咨询业绩
8、守法信用记录——乙级资信申报承诺书
(二)单位证明材料
1、正在生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申请乙级专业资信的单位需要提供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的有效证明;
3.申请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的单位需要提供从事PPP咨询业务不少于2年的有效证明;
4、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兼并、重组等重大变更的,需要提供有效证明。
(三)人员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2、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和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养老保险证明(或退休证): (1)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提供为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明细汇总表,内容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交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养老保险证明应于本公告发布后开具,分公司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还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总公司的授权书);(2)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法人单位应提供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证明,人事证明应由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事业法人单位聘用事业编制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汇总表;(3)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4)符合《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规程》第五条的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法人证书、所在单位养老保险(人事)证明以及同意申请人执业的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用于申请专业资信(含预评价)的高级职称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用于申请PPP咨询专项资信的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及相关证书;
5、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聘用)合同。
(四)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或委托函(委托函限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其中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还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委托方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
2、业绩封面页、署名页;
3、业绩完成时间在以下阶段的应分别提供(申请乙级专业资信):
(1) 2017年9月22日之前完成的业绩,应提供符合条件的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2) 2017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业绩,应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公章及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3)201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业绩,除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公章及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外,还应提供该项业绩所属专业已告知备案的证明。备案证明需要登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入我的空间—点击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打印导出的PDF文件(仅打印基本情况以及专业和服务范围部分)。
(4)2019年5月1日后完成的业绩,使用执业专用章电子签章(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版>和执业专用章上线的通知)中咨协职业[2019]8号。
二、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一)单位证明
1、单位名称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名称填写;
2、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2017年9月22日前,以初次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的时间算起(可累计计算),应提供有效证明;2018年1月1日起以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之日算起;
3、从事PPP咨询业务年限:以申报单位第一份PPP咨询业绩合同的签署日期算起,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页、项目内容页、盖章页),业绩封面页,署名页。
(二)专业技术力量
1、乙级专业资信
(1)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同时满足:
1)已取得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
3)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6年。
(2)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是指申报单位所填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出现在另一家工程咨询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中;
(3)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6人,是指已经登记在申报单位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退休咨询工程师(投资)所占比例不超过50% (计算结果含去小数点后数字取整数);
(4)乙级专业应配备至少3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和至少1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这两类人员不能重复计算;
1)其中至少3名咨询工程师(投资),是指登记在申报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 不少于3人或登记在申报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2人和登记在其他(工程技术经济)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 1人。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主、辅专业可分别配备在2个专业;
2)至少1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是指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专业支持申报专业的技术人员;
从事工程咨询的教授(副教投)、研究员(副研究员)、农业技术类高级职称人员视同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
每个申报单位申请的所有专业配备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中退休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50%;
3)具有高级职称的咨询工程师(投资)已经作为一个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配备,不得再作为其他专业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5)职称证书仅标明“工程系列高级职称”或“高级工程师”,未见具体专业的职称证书不能作为判别专业的依据。如果职称证书的评审机构签发印章是“某某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则该专业可作为判别申请专业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中“职称专业”,应如实填写职称证书上的专业,职称证书上没有体现专业的,“职称专业”栏目应为空白;
(6)培训证明应满足以下要求:学制在1年以上、与从事专业相关、学历证书或结业证书(应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办学机构出具,且证书应有照片、有效公章、证书编号);
(7)劳动(聘用)合同应提供合同关键页,主要包括:首页、反映有效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页和签字盖章页。
2、乙级专业资信预评价
(1)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4人;
(2)申请预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少3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和至少1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两者不重复计算;
(3)满足乙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同单位只可申请一次预评价,预评价结果满1年后自动失效;
3、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
(1)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4人,无登记专业要求,其中退休咨询工程师(投资)所占比例不超过50%;
(2)法律、财务、金融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退休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50%,每个专业不少于1人。上述专业人员以毕业证或职称证或执业证书专业为依据,不分等级要求。
4、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预评价
(1)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2人,法律、财务、金融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两者不重复计算;
(2)同一单位只可申请一次预评价,预评价结果满1年后自动失效。
(三)合同业绩
合同业绩完成时间限于2016年1月1日以后,且应为独立完成。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条件。
1、乙级专业资信
(1)提供规划咨询业绩的,市级规划咨询中的市级规划包括地级市规划和县级市规划,直辖市级规划视同省级规划;
(2)主持完成******规划咨询不少于1项或省级规划咨询不少于2项或市级规划咨询不少于4项,除满足上述要求的规划业绩数量外,还需要完成全部服务范围内业绩不少于10项。
“全部服务范围内业绩“是指同一个专业全部四个服务范围(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中任一(或任意组合)服务范围业绩;
(3)“单一服务范围内完成的业绩“是指同一个专业四个服务范围中的任一个服务范围业绩;”覆盖两个及以上服务范围的业绩“是指同一个专业的四个服务范围中的两个及以上的服务范围业绩;
(4)单个投资额15亿元及以上业绩的批复或委托方完成证明中应体现对应投资数额;
(5)PPP咨询合同业绩用以申请专业资信、综合资信时,仅限于含有PPP项目实施专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部门委托的评估、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6)提供的评估咨询业绩,若与同一个业绩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该业绩无效;
(7)评估咨询业绩中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仅限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
2、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
(1)核定申请PPP咨询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的合同业绩时,本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在入职本单位之前主持并签字的合同业绩可以计入;
(2) 本标准所称PPP咨询合同业绩包括,县级以上PPP项目规划的编制、含有PPP项目实施专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PPP咨询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PPP项目合同(含特许经营协议)的编制、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编制、PPP项目物有所值论证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方案的编制(计为一项业绩)。
(3)PPP咨询合同业绩用以申请专业资信,仅限于含有PPP项目实施专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部门委托的评估、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四)守法信用记录
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信评价的,当年不予评定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评 价。凡出现《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中守法信用记录所列情形的,不予资信评价;已经取得资信评价的,取消其资信等级,列入不良记录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评价。
三、申请专业具体要求
(一)申请专业应按《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的21个专业填写。未包括在前20个专业内的专业,应选择“其他”专业,并按实际专业填写;
(二)凡申请专业中含顿号的,按一个专业申请,不再细分;
(三)申报单位按照条件可以申请一个或多个专业,但每个专业必须满足相应咨询工程师(投资)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数量要求;
(四)所申请的专业包含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四个服务范围。
四、申请事项说明
(一)增加专业(含同时申请PPP咨询)
已获得乙级资信评价证书的工程咨询单位,申请增加专业,应提供所有专业(含原证书专业)的人员证明及增加专业的业绩证明,若原证书专业人员配备符合条件,则原资信证书专业有效期不变。如原资信证书专业提供有效业绩证明,其有效期与新增加专业相同。
(二)仅增加PPP咨询
已获得乙级资信评价证书的工程咨询单位,申请增加PPP咨询,仅提供PPP咨询的相应证明材料,原资信证书有效期不变。
(三)注销
申请注销乙级资信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填写《乙级资信评价注销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到资信评价管理系统中。
五、发生分立、兼并、重组等重大变更情况的要求
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兼并、重组等重大变更情况的,应重新申请资信评价,除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还需补充以下证明:
(一)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
(二)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分立、兼并、重组等情况的批复文件;
(三)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决议;
(四)变更有关内容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工商部门出具的分立、兼并、重组等情况的证明或被兼并单位的注销证明;
(六)分立、兼并、重组等活动中相关企业的股东决议书或各方统一签订的分立、兼并、重组等协议;
(七)原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八)其他有效证明。
六、申报单位存档备查的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以非活页方式装订;
(二)申报材料应装入档案袋,在《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中打印档案袋封面并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三)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要求格式如实填写,每一分册封面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单位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的次序装订,不能擅自调整;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咨询工师(投资)登记证书、从事PPP咨询专项资信人员的相关证书和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要按每个人员情况集中,并与《专业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表中的顺序相对应;
(六)业绩证明复印件的装订,必须与《合同业绩——近三年独立承担的主要工程咨询业绩》表中的顺序相对应。
附件2
申请类别:
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手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1
单位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
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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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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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平台备案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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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正在生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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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正在生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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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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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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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 |
年 |
从事PPP咨询业务年限 |
年 |
注册地址 |
地区+地址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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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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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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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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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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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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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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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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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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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程师(投资) |
登记证书编号 |
主专业 |
辅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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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 |
年 |
固定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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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程师(投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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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退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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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程咨询的高级职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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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退休的从事工程咨询的高级职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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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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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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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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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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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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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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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 (单位名称)已认真阅读《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完全理解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的申报工作。